1 服务条款
国际货运与贸易联盟(IFFTA)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提供您所享有的服务


    欢迎阅读IFFTA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IFFTA所提供的在全球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e-market)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 接受条款
      通过首页进入www.iffta.com网站即表示您已经同意与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FFTA) 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约束。IFFTA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IFFTA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IFFTA网站公布之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IFFTA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谁可使用IFFTA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IFFTA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IFFTA会员。

3. 收费
      目前IFFTA有二项收费服务:
        1)金牌会员――集诚信、专业、提供优质服务于一身的良好形象,是拓展业务之通行证。
        2)发布广告——助您展示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4.IFFTA仅作为交易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5.您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服务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IFFTA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IFFTA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IFFTA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6.交易程序
      6.1 添加产品/服务描述条目
    产品/服务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IFFTA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 对您拥有而您希望出售的产品/服务的描述;或 (b) 对您正寻找的产品/服务的描述。您可在IFFTA网发布任一类产品/服务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您必须将该等产品/服务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IFFTA网不对产品/服务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6.2 就交易进行协商
      交易各方通过在IFFTA上明确描述报盘和回盘,进行相互协商。所有各方接纳报盘或回盘将使所涉及的IFFTA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诸如用户在您提出报盘后实质性地更改对物品的描述或澄清任何文字输入错误,或您未能证实交易所涉及的用户的身份等,报盘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6.3 处理交易争议
      本公司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您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IFFTA (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6.4 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7. 终止或访问限制
      您同意,IFFTA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IFFTA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或您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您的帐号及密码登录网站) 终止您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您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您的资料”。IFFTA同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您同意,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终止您使用“服务”之措施可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并承认和同意,IFFTA可立即使您的帐户无效,或撤销您的帐户以及在您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您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帐号终止后,IFFTA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帐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此外,您同意,IFFTA不会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8. 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i) 您违反本协议;(ii) 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iii) 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IFFTA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9. 责任范围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IFFTA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IFFTA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i)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ii) 因通过或从“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货物、样品、数据、资料或服务,或通过或从“服务”接收任何信息或缔结任何交易所产生的获取替代货物和服务的费用;(iii) 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您的传输资料或数据;(iv) 任何第三者对“服务”的声明或关於“服务”的行为;或 (v) 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0. 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1. 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2. 无代理关系
      您与IFFTA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3. 广告和金融服务
      您与在“服务”上或通过“服务”物色的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广活动,包括就相关货物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您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您同意,对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在“服务”上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损失或损毁,IFFTA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他资料,敬请注意,IFFTA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4. 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IFFTA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IFFTA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IFFTA均不承担责任。

15. 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IFFTA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 iffta@iffta.com.cn,或 (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IFFTA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IFFTA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6.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IFFTA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7. 转让
  IFFTA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18. 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您和IFFTA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IFFTA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9. 仲裁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上海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IFFTA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上海市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IFFTA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由www.iffta.com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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